关键词:
网络主播
网络平台
劳动关系
技术从属性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及网络直播行业的繁荣发展,其带来的新型劳动方式也给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带来挑战,使得部分新业态从业人员如网络主播等身处灰色地带。对此,本文通过分析网络主播劳动关系认定困境,认为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不能够涵盖平台经济下劳动方式发生的新变化,难以避免出现自由裁量权过大所引发的同案不同判情形。目前《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引入的“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和“三分法”带来了诸多理论争议,实际上,劳动方式的变化并未改变雇员对雇主的从属性实质。可以尝试拓宽劳动者的认定范围,并重新审视传统劳动关系的适用可能性,并引入技术从属性的认定标准,为传统认定标准注入新的力量,以解认定困乏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