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在华工作外国人
权益保障
劳动关系
法律适用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来华工作的外国人不断增加。对我国的移民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以在华工作的外国人为研究对象,针对该群体享有的权益保障内容,通过概念的界定、现行法制的梳理、对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予以总结,最终形成法律建议。以期对我国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推进移民法制的研究进程略尽绵力。本文包括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共分为四章:在第一章中,笔者主要着墨于基本概念的介绍和界定。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的分析和援引,首先对“在华工作外国人”的含义予以界定,其次结合《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权益保障”的内涵进行了逐一分析。在本章中,在华工作外国人的含义为中国大陆区从事利于自身与社会的谋生活动的,不具有中国国籍且不享有外交或领事特权的外国自然人或无国籍人。而“权益保障”的内涵主要界定在工作权益范畴内,主要包括就业权与平等就业权、享受公正与良好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在第二章中,笔者就在华工作外国人权益保护问题,对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了逐一爬梳和评述,主要集中在《宪法》、《劳动法》以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方面。就《宪法》而言,其规定了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就《劳动法》而言,其已基本实现劳动者权益的宣告;就《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而言,其赋予了劳动者适用有利于自身权益保障的法律的权利。在第三章中,笔者从三个角度分析审视当前在华工作外国人权益保障面临的法律问题。一是从实体法角度,通过对《劳动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实体法律的进一步探究,发现针对外国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当前的实体法制存在着缺乏专门立法、现行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失当的缺陷;二是从法律适用的角度,通过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进行对比探究,发现由于意思自治原则的缺失以及强制性规范的适用不明,在华工作外国人的权益保障处于较为固化并脆弱的状态,有待制度更新予以改善;三是从劳动争议解决的角度,对现有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分析和评述,发现囿于现有争议解决机制单一低效的特点,在华工作外国人的权益保障往往较难得到真正满足。在第四章中,笔者在总结前三章研究内容的基础上,试图为完善在华工作外国人的权益保障提供建议。首先,笔者提倡我国批准或加入更多的国际劳工公约,为在华工作外国人提供国际法渊源;其次,笔者建议为在华工作外国人制定专门法律,完善实体法体系,以期为外国人的权益提供更为充分的保护;再者,通过有限度地引入意思自治和强制规范的合理适用,完善涉外劳动法律适用规则;笔者建议通过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在华工作外国人的权益保障提供多元、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