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解除劳动合同
微信
赔偿金
腹中胎儿
用人单位
怀孕
留言
劳动者
摘要:
张某于2017年入职某建筑公司。2024年7月10日,张某用微信向公司领导请事假但未明确请假期限,并表示工作上有事沟通可以微信留言,公司领导让张某补充事假原因,张某未予理会。次日张某开始休息,共计休息了两个月。这两个月期间,公司领导通过微信给张某拨打电话及微信留言,询问张某休假前工作收尾的相关事宜,张某均未予以回复。直至同年9月17日,公司以张某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便于当天告知公司,其7月请假是因为怀孕的事实,并表示当时未告知怀孕的原因是,担心公司新装修的办公室影响腹中胎儿健康,认为公司在其孕期解除劳动关系违法,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请问,公司的做法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