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就业形态是新商业模式、新技术与新就业观念等相结合所产生的新型就业模式,其中以平台就业为典型代表。“平台+个人”的新型用工模式呈现高度灵活化、自主化、多样化的状态,劳动关系从属性弱化特征十分突出,产生了劳动关系界限模糊的问题。如何合理认定新业态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现行制度框架下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重要前提。本文从珠三角地区新就业形态下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的典型案例入手,对司法裁判所反映的外卖骑手劳动关系的从属性认定情况进行梳理,并就其裁判分歧反映出来的情况提出相应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