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人社毕发〔2024〕16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国资局,各高校,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政策支持(一)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