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粤人社规〔2025〕22号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委)、林业局,团委、妇联,省内各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