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证件办理与注销
读者证件办理:
自2008年9月起,两校区图书馆启用校园卡替换借阅证,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 校园卡可在北京校区图书馆借书处、涿州校区图书馆、以及电子阅览室使用。
2. 校园卡取代原有的借书证使用,读者所享受的借阅规则、原注册在“我的图书馆”中的个人信息,如邮件、密码等均不变。
3.读者在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校外访问系统、FTP资源等登录时,使用校园卡号+读者密码(即图书馆系统密码非校园卡消费密码)的方式登陆,读者密码忘记可通过邮箱取回或至借还书处办理密码重置。
4.2008年9月起,图书馆不再对本校读者发放借书证,新进教工和新招学生在领取校园卡后,由图书馆统一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功能。
借书证办理、挂失与解挂:
1. 已领取校园卡的读者,图书馆将不再更换借书证,校园通补证请到校园卡中心办理。
2. 非校园卡读者,可以到北京校区一楼借还书处申请办理补办、挂失与解挂。
3. 如校园卡遗失,请尽快到校园卡中心办理挂失,原校园卡找回后,也请校园卡中心办理解挂。
4.非一卡通读者,请到本馆所属的各借阅处,到一楼咨询台或流通部办公室,办理 “挂失” 手续。
5.证件遗失后,到证件被挂失期间,所产生的图书财产损失,由读者负责。
办理离校手续:
1. 凭本人的离校通知书,到图书馆一楼借还书处办理离校手续。
2.办理离校手续前,读者须将所借阅图书、所欠交的罚款清理完毕,否则不予办理。
责任馆员:
流通阅览部:王慧茹 联系方式:8856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