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使用规定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必须使用座位预约系统选座签到后,方可进入阅览室。
2.阅览室是院师生课外学习的公共场所,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
3.进入阅览室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穿背心、拖鞋、醉酒等谢绝入室。
4.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随地吐痰、吸烟、吃喝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
5.阅览室是公共场所,为了消除消防隐患、加强防盗意识,不得利用阅览室插座给手机充电或外接任何用电设备。贵重物品请随身看管好,发生丢失,图书馆概不负责。
6.书籍、报刊、杂志、阅览完毕后要放回书车中,不得随便乱放、乱摆。
7.阅览室内的书籍、报刊、杂志不可外借。如确实要外借的,须告知管理人员,经馆领导批准后办理外借手续,用后须及时归还。
8.要爱护报刊、杂志、书籍,不要弄脏折叠,更不得乱写乱画、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违者要按规定赔偿。
9.不得私自带走阅览室书籍、报刊、杂志。否则按相关校纪处理,并报学生处全院通报。
10.以上,将视为占座处理,留下的物品将由管理人员清走和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