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续借规则

1.读者所借图书借期快到的时候,可以进行的还书延期服务。
2.续借操作在规定的还书日期到期前10天内操作有效。
3.读者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在网上续借图书。续借期限为:从续借之日算起,往后延期30天。
4.读者也可在图书馆,由借书处工作人员协助续借。
5.教师续借次数为2次,学生续借次数为1次。
6.网上续借方法:
⑴图书馆主页“资源”——“书目检索”——“我的图书馆”,查看“当前借阅”。
⑵输入“读者证件号”和“个人密码”。
⑶点击“书刊借阅信息”,在要续借图书圆圈内点击一下,再按下方“续借该书”方框即可。
7.借书处续借方法:
⑴读者方式(读者不需要带想续借的图书)
流通系统借还模块——续借管理——输入读者条码——双击所需续借图书的信息。
⑵书刊方式(读者需要带想续借的图书)
流通系统借还模块——续借管理——输入想续借图书的条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