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馆学生讲解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史馆讲解员队伍具有新老交替、人员流动、充满活力、传承创新的特点。为此,须规范校史馆讲解员队伍管理,提高讲解质量及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校史馆传承学校文化、连结师生校友和对外宣传交流的重要作用。

第二条  为了加强校史馆讲解队伍管理,明确校史馆讲解队伍职责,使讲解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校史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切合讲解队实际,力求使讲解队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保证讲解任务有序开展。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四条 弘扬“刚健创新,和而不同”的校训精神,坚持履行“立德守正,崇劳创新”的使命,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开展校史教育。

第五条  热爱学校,乐于奉献,敬业爱岗,诚信守时,顾全大局,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上岗期间严禁脱岗,严禁大声喧哗、嘻闹

第六条 服务热情,用语文明,语言流畅,吐字清晰,声音洪亮,着装整洁,微笑待人,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及讲解技巧。

第七条 遵守校史馆规章制度,认真负责馆内陈列展览的讲解和接待工作,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馆内设施,发现馆内有破损和其他险情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八条 讲解实事求是,需以统一编写的讲解材料为基础,根据不同参观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讲解风格,调动来访者的参观兴趣,提高参观的效果。

第九条 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耐心、准确的解答参观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 根据预约时间和要求,听从指挥、服从分配。组织参观者有序参观,重点提示参观者参观注意事项,主动听取参观者意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

第十一条 积极反映讲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二条  实行排班制度,如需请假应及时上报并自行联系好替岗人员,经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无故不履行讲解安排者,取消讲解员资格。

第十三条  校史馆讲解员一经聘用,原则上服务时长为一学年,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退出。

 

第三章 招募与培训

第十四条 学校及图书馆定期在官方微信上发布招募信息,公开招募学生讲解员。

第十五条 选拔条件

1.热爱学校,乐于奉献,敬业爱岗,诚信守时,顾全大局,有志提升自身语言表达和人际交流能力,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2.学习成绩优良,能够较好地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具有充裕的课余时间参加业务学习、岗前培训、校史讲解等工作。

3.身体健康,精神饱满,性格开朗,思维敏捷,举止大方得体,形象气质较好。

4.普通话流利,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北京校区在校学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劳模本科班学员)

6.有相关讲解经验者优先,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

第十六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图书馆负责对报名者进行面试筛选及业务培训,使其了解学校的办学历史、发展建设、校园文化等基本情况,熟悉校史馆参观线路、多媒体演示设备操作,学习讲解员职业规范、业务知识、基本技能、解讲技巧、礼节礼仪等内容。

第十七条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加入讲解团。讲解团内部不定期进行业务能力抽查及互评。

 

第四章 待遇

第十八条 免费参加校史馆相关业务培训和各项参观学习活动。

第十九条 获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史馆讲解员聘书。

第二十条 参加“优秀讲解员”评选,并获颁荣誉证书。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图书馆(博物馆)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